商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之我见
新闻来源:商业事业部     发布时间:2014/8/27    浏览次数:1633
凯旋南城作为我们公司所管辖的商业项目,项目管理要出品质,对于店招店牌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结合凯旋南城商铺管理的实际经验,我谈谈自己的一些感悟和认识。
1、店招店牌的设置必须是符合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标准及要求。
2、设置店招应符合所在区域户外广告规范设置要求;(应当符合当地城管街道关于广告设置的要求以及南城物业项目所留广告位的实际情况,指定店招设置的规范及要求)。
3、设置店招店牌应符合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安全技术标准。
4、设置店招店牌应符合所在区域市容标准,其设计风格、造型、色调、数量、高度、材质与我们项目周围环境相协调。
5、店招设置定位:(1)店牌店招位置一律统一设置在预留广告位内,上下沿与外立面平齐。(2)原则上一店一招,以商铺产权人楼体为单元。(3)店铺店招设置长度以楼体单位隔墙中心位置为分割线,不得超越。(4)店牌店招厚度厚度约为20公分,与所留店招位置内沿齐平。(5)店牌店招用字应符合国家文字规范,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的单位名字一致。
6、店牌店招的审批及施工要求:(1)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在设置设计店招方案前,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提交申报资料告知相关事宜后,向所在区域市政部门送审。(2)在业主或商铺租赁户设计店招店牌送审材料未经所管区域主管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施工。(3)经所属区域主管部门要求修改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方案,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应遵照执行,并书面告知备案,若出现擅自施工行为,物业有义务要求停止施工,并向所属区域主管部门报告。(4)经所属区域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店招店牌设计的方案,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应在物业服务中心告知并登记、备案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根据规定交纳相应管理费用后方可开始施工。(5)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在施工中,应按照物业服务中心告知的相关施工注意事项及安全消防要求施工。(6)施工中一旦发现与批准的设计方案不符及违反消防有关规定的行为,物业部门有义务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施工方若不听从劝告,物业将立即向所属区域主管部门报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业主或商铺租赁户承担。
物业人员严格规范的管理是确保店招店牌有序管理有效实施的关键。
【收藏本页】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万合汇 | 中国贸促会建设行业分会建筑物清洁委员会 | 成都物业 |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 朱莉|雪嫣|古琴 |
客户服务 |
客户留言 |
后台登录 Copyright 2010-2015 |
蜀ICP备10018791号-3 |
川公网安备51010702043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