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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物业服务中的“三个意识”

新闻来源:商业事业部     发布时间:2014/8/27    浏览次数:1046

 

回顾物业发展的三十几年,中国的物业行业在不断的探索、研究和实践。应该说;物业管理发展到今天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支持和行业同仁们的积极创新、勇于探索是分不开的。

 

很荣幸于2013年9月1日加入成都凯旋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这个大家庭,亲身感受物业公司“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企业理念,真正体会到作为物业服务人该如何做到:“以客服为中心、专业为本、以诚待人、心系住户,细节塑造品质”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下面就结合本人工作期间的感想,谈谈物业服务中的“三个意识”。

 

1、问题意识—发现危机 没有问题意识,就不可能发现存在的问题,就不可能有危机意识。没有问题的服务是不存在的,无论大小多少,每天都必定有问题发生。没有发现问题不等于没有问题,没有指出问题不等于不存在问题,现在暂时没有问题不等于以后永远没有问题。 作为一名物业服务员,“问题意识”是一种感知力,感知周围环境中是否发生了什么问题?是否有变化?激励我们去探索,去不断完善和挑战更高标准。 作为一名管理者,“问题意识”不仅仅是一种思维方式,而且是敏锐的眼光和广阔的视野,是一种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

 

2、危机意识---理解问题、认识到问题,如果放任不管,漏洞就会越来越大,问题就会变成难以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难题的积累,便会给予业主不信任,导致最直接的矛盾---拒交物业费。当我们发现这些问题,觉察到危机的存在时,责任分担的思考方式是不行的,就像在我们的绿化带里发现了白色垃圾,如果我们首先想到的这是保洁部的问题,那么白色垃圾清理可能会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业主看到白色垃圾的存在,必定对我们的服务品质降低。有责任感的人会第一时间拾取白色垃圾避免问题的发生。 人们常说“成于忧患,败于安乐”,如果我们的员工都去沉醉于以往的成功经验,“我以前都是这样做的,”“我目前过得很好”,“大不了我跳槽”,就如同系在马戏团内大象的那条铁链般,阻碍了个人的发展也限制了团队的发展。其实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我们的服务对象今天对你不满意,明天就可能被炒鱿鱼。所以我们要把这种危机深入到每天的工作中去,防患于未然,真正做一个业主的贴心服务人。

 

3、当事人意识—积极行动,何为当事人意识?其实说白了就是责任心,作为员工,你有没有把领导的指示,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作为领导,你有没有认真领会上级的指示,及时传达给你的员工,并一起彻底落实呢? 一般人们会认为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是员工自己的事情,企业只是使用和管理员工。这是错误观点,企业要想开发员工的最大潜能,给员工提供一些平台和竞争机会(公司采用内部竞聘),点燃员工心中的灯火,让灯火照亮员工前进的道路,员工才能明确自己的发展目标,才有可能增强自身的责任感意识。试想,一名员工对自己都没有责任心的话,那他怎么会对他人和组织有责任意识呢?所以,只有员工走的远,企业才能走的更远。只有积极行动起来,你、我、我们才能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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