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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收费难的问题

新闻来源:凯旋物业     发布时间:2013/6/28    浏览次数:1843

对于物业收费难的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省市两级物业管理部门,对这一困扰物业行业发展的顽疾,有关专家开出了分级管理、市场运作的“药方”。

  早在2002年,黑龙江省建设厅就下发了《省物业分级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对物业进行分级管理,但各地市执行并不同步。大庆等地市现在已实行分级管理,物业价格实行指导价,不给小区定级别。而其他地市的分级管理还刚刚走上日程。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处负责人说,哈市物业要实行分级管理。物业价格分为物业配套级别与物业服务标准两个内容,而将上述两个内容折中来评定物业服务的级别较为科学,业主和物业公司在物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签合同,几级标准对应几级价格,但这只是指导价,具体以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协议为标准,这样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同意的物业收费标准就认定了。

  有关人士说,由于现行的物业条例使物业执法没有标准,违规只能劝告和提醒、反映,使得物业公司很被动。同时,对欠费业主也没有收取滞纳金的说法,所以,只能对欠费业主起诉到法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业服务和收费全部由市场说了算,也是一种进步。物业合同市场化,一旦签订,就视为双方认可。提前解除合同和欠费不交,违约方负赔偿义务。

  物业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越是老住宅,维护费用越高,物业费也会越高,选择物业公司会越难。而对于新建住宅来说,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也认可了物业服务这一项内容。而旧有住宅中,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订价,以合同约定收费价格,不失为破解收费难的一个良方。这样,物业公司与业主在平等的关系下,享受服务,当然就交费,以合同来约束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这是解决收费难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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