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
新闻来源:凯旋物业     发布时间:2013/6/28    浏览次数:1799
2012年7月7日至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连续两天分三期对成都市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的建立工作进行了系列报道,选取成华区“浅水半岛”小区建立紧急使用预案的典型事例,深入介绍了我市在解决维修资金使用难点上所进行的有益探索,肯定了建立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对解决紧急维修业主意见征集难的积极作用。我市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的相关亮点受到了全国广泛关注。
很多业主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以为一旦签署,物业公司就可以随意使用此款。依据《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与商业银行(即专户管理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专户管理银行办理专项维修资金帐户的设立、缴存、使用、结算等手续,并在专户管理银行设立本市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在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明细帐,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立帐,并以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记载分户帐的缴存、使用、结存等情况。业主大会未成立需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根据维修项目提出使用方案,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报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审核后,由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资金按比例划转到物业管理企业或维修单位。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由房产管理部门指定审计单位对维修费用进行审计。
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目的是预防紧急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开展的维修工作,对业主来讲,有益而无害。就算物业服务企业要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也必须向上级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并备案,同时也需在小区进行公示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工程费用预算。并不是业主所理解的,物业服务企业可随意使用。
【收藏本页】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万合汇 | 中国贸促会建设行业分会建筑物清洁委员会 | 成都物业 |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 朱莉|雪嫣|古琴 |
客户服务 |
客户留言 |
后台登录 Copyright 2010-2015 |
蜀ICP备10018791号-3 |
川公网安备51010702043244